已故人士的小型遗产管理
公共信托局如何协助您
如果已故人士的遗产价值不超过五万新元,您可以向公共信托局申请遗产管理。如果公共信托局同意承办遗产管理,您将无须申请管理证书。
在管理遗产过程中,公共信托局将收复遗产中的资产,变现后再另行分配予受益人。公共信托局将依据各指定法令确认受益人:非回教徒 - 依据无遗嘱继承法令(第146章);回教徒 - 则依据回教法执行法令(第3章)。
如果受益人尚未成年,遗产将交托予公共信托局直到受益人满二十一岁为止。同时,未成年受益人的监护人可向公共信托局申请每月赡养费。
由公共信托局所变现的资产包括:
- 已故人士存入新加坡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
- 已故人士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股票将能售卖或转让予其中一名受益人或为死者处理丧事的人士)
- 已故人士的车辆,德士除外(车辆将转让予其中一名受益人或为死者处理丧事的人士)
- 已故人士未取得的薪金
- 已故人士应获得的赔偿金
已故人士应获得的赔偿金
任何满二十一岁者都能申请。朋友或亲属也能代表受益人申请。
法定费用
公共信托局所收取的法定费用如下:
这些费用是不能免除的。最低费用是$12。
如何申请公共信托局管理遗产
您必须上网 www.iptoonline.gov.sg 填妥申请表格,并且提供公共信托局网站上所指定的文件副本。文件也能通过邮寄或传真(至62242858)的方式呈交。
如果已故人士是回教徒,您也必须向公共信托局呈交继承证书。证书能向位于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的回教法庭上网 www.syariahcourt.gov.sg 索取 。
公共信托局需要这些资料与文件来确定已故人士的受益人身份。
如果呈交的申请表格并没有填写完整或没有附上所需的文件,这将拖延分配已故人士遗产予受益人的进行。
请注意,提供予公共信托局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
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是违法的。
公共信托局如果发现所提供的资料是不正确或不真实,他将不会承办遗产管理。
公共信托局无法协助的情况
在公共信托局无法承办遗产管理的时候,您可以向法庭申请管理证书(委任管理员)来处理已故人士的遗产。如果您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您可以向位于市区重建局中心,东翼,45麦士威路, #08-12, 邮区 069118 的法律援助局申请,协助您申请管理证书。否则,您必须雇用律师的服务。
公共信托局无法协助的情况包括以下所列:
- 遗产超过五万新元。
- 受益人之间对于遗产的分配有不同的索偿或冲突。
- 遗产有未偿还的债务。
- 已故人士拥有非上市公司(外国或本地)的股票或权益。
- 已故人士是公司或其他生意上的合伙人、独资经营者或股权持有者。
- 已故人士是政府组屋的唯一租户(屋主),而屋内的未成年住户持有权益。
- 已故人士涉及未了结的法律诉讼案。
网址:www.ipto.gov.sg
网络服务:www.iptoonline.gov.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