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共信托局管理已故人士的公积金存款
简介
公共信托局管理已故公积金成员的公积金存款。
在公积金成员过世之后,中央公积金局会确定这名已故成员在生前并没有作出有效的提名或受提名人(遗孀除外)在十八岁以下,再将已故成员的公积金存款交由公共信托局,依据中央公积金法令(第36章)第25条款进行分配。
已故人士并没有作出有效提名的情况如下:
- 已故人士并没有提名任何人承继他的公积金存款,或
- 已故人士所作出的提名无效。
公共信托局的申请
收到已故人士的公积金存款后,公共信托局将通知已故人士的家属,让他们通过网站 www.iptoonline.gov.sg 呈交申请表格,并且提供公共信托局网站上所指定的文件副本。文件也能通过邮寄或传真(至62242858)的方式呈交。
如果已故人士是回教徒,您必须向公共信托局呈交继承证书。证书能向位于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的回教法庭上网 www.syariahcourt.gov.sg 索取 。
公共信托局需要这些资料与文件来确定已故人士的受益人身份。
如果呈交的申请表格并没有填写完整或没有附上所需的文件,这将拖延分配已故人士公积金存款予受益人的进行。
公共信托局的分配程序
如果已故人士是非回教徒,公共信托局将依据无遗嘱继承法令(第146章)的规定来分配已故人士的公积金存款。
如果已故人士是回教徒,他的公积金存款则依据回教法执行法令(第3章)的规定进行分配。
如果已故人士公积金存款的非提名受益人未满二十一岁,款项将受托予公共信托局,直到受益人满二十一岁为止。
如果已故人士公积金存款的提名受益人未满十八岁,款项将受托予公共信托局,直到受益人满十八岁为止。
赡养费的申请
在未成年受益人的款项受托予公共信托局的同时,未成年受益人的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可向公共信托局申请每月的赡养费与教育费。
您必须通过网站 www.iptoonline.gov.sg 填妥申请表格,并且提供公共信托局网站上所指定的文件副本。文件也能通过邮寄或传真(至62242858)的方式呈交。
法定费用
公共信托局承办公积金存款管理所收取的法定费用如下:
这些费用是不能免除的。最低费用是$12。
网址:www.ipto.gov.sg
网络服务:www.iptoonline.gov.sg